週五, 八月 10, 2007, 03:40 PM - Euler Original
另類角度,我不是所謂倫理學的專家,不過想就所謂不雅的人獸交提一點想法:1. 養寵物而把它們的生殖能力除去,於人的角度是免去麻煩,但算不算剝削動物本身的:
A. 繁殖下一代的權利
B. 享受性快感的權利
C. 追求異性過程的樂趣
D. 組織「健康家庭」的權利
明光社的維護家庭聯盟應否用行動去支持D?
2. 如果已除去生殖器官,但寵物的生殖及性慾望猶在,人類是否;
A. 使動物受「有得想無得食」的痛苦
B. 使動物了無生趣,因動物生存的目的是繁殖下一代
C. 使動物在同類面前無面子?
3. 不論寵物是否被除去生殖器官,但寵物的性慾望無處發洩,因為道貌岸然的人類覺得,寵物只供觀賞,不能有獨立意志及生活,是否:
A. 對動物進行性剝削(sexual deprivation)
B. 使動物飽受「有得想無得食」的痛苦,生不如死
C. 使動物了無生趣,強迫動物生存的目的由繁殖下一代改為供主人玩樂
D. 使動物無法在同類的社會生存
4. 如果主人不希望寵物身受以上痛苦,所以用某種方式協助其寵物用某種合乎主人道德潔廦的方式發洩其性慾,是否:
A. 減低動物受的性剝削,算一點補償
B. 減低使動物飽受「有得想無得食」的痛苦
C. 使動物回複一點生趣,動物生存的目的由純綷供主人玩樂索強多了一點為它本性而生存
5. 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寵物回歸自然,成定立室,開支散葉;但因為受了明光社之流的道德偽君子誤導,人表達慾望是不道德,容許寵物在街頭卷尾雜交、無媒苟合就更加萬萬不可;但又不想寵物活受罪,故此暫且放下自己的道德潔廦,自己動手動腳發洩其性慾。雖然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動物本身的感受設想,但自己竟然在過程中獲得快感,人類是否:
A. 用動物作工具發洩自己性慾?
B. 動物是否用人類作工具發洩本身性慾?
C. 對動物進行性虐待?
D. 變態、不道德?
E. 合理,合乎道德,在不傷害對方下亙惠亙利。
6. 人類將自己的道德、行為及生活規範、喜惡強加於寵物,是否合乎道德?對本來無所謂道德的生物來談道德,是否份屬荒謬?人獸交的道德困境其實不止人獸無法有效溝通,而在於獸本身無所謂道德,但人類的世界充滿了道德。問題其實在於人獸交這是個無效問題,有些人不問就裹,機械反應式的大談的人罵不道德,其實根本壓根兒無認真去看一看、想一想。有些東方、太陽某些所謂社評,根本就是在謾罵,而一些支持審淫處的blogger也離不開這層次。
以一些常識去推斷,人類之所以列人獸交為不道德,可能是以下原因:
A. 浪費生殖能力,減低下一代出世的機會率。
B. 可能對雙方做成傷害。
C. 交合產生(如果有的話)的一代不能再繁殖。
真真正正使明光社之流反感的,是因為人獸交的討論突破了性交只能是為繁殖下一代的思維,性交不可以純綷為享樂而不為繁殖;再以其反墮胎的立場,自慰也算一種罪因為浪費了精子及性分泌;對於一個小數及居無定所的民族來說(猶大人)是一大罪惡;明明有簡單科學常識去理解,但偏偏搬出神聖經典來辯護,明光社不是為宗教而宗教是什麼?世俗道德怎可能千年不變?
順帶談一談亂倫, 依基督教基要派的思路,阿當夏娃是真事,娜亞方舟是真有其事,這麼人類的後代基本上是由亂倫生產出來的,亂倫是不道德,則基要派人人都是生而不道德?再多說一點給某些無腦的基督教基要派聽,如果聖經上的是100%真人真事,則人類的因子會因近親繁殖而愈來愈相似,人類不被一次瘟疫而滅種是奇蹟中的奇蹟!
聖經不贊同亂倫,則世上還有基督徒,還有人類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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