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基右們投白票,反基就用選票把立場反基的侯選人送入立法會!
由discuss刪除杯葛明光社籌款去看香港的言論自由 
週一, 二月 1, 2010, 10:01 PM - 無神論
(轉載: http://www.facebook.com/Tsuiii?v=feed&a ... x/?folder=[fb]messages&page=1&tid=1306706421207)

(什麼時侯知道一處地方的文明程度,請看看它的監獄管理---Con Air,
什麼時侯知道一處地方的言論自由,請看看它對小數派言論的容忍程度,
香港有沒有宗教霸權,明光社值不值得損款,一看此事就知。
Discuss.com.hk 為什麼不叫自己做 noDiscuss(atheism).com.hk)

(由今天起,本人不上不值得我尊重的網站!)



據知有朋友於Discuss.com.hk發帖
宣傳反明光以及杯葛2月13日賣旗籌款,遭全部刪除,
2月13日明光社賣旗日迫在眉睫,
現墾請各位於發揮春風吹又生o既力量,
刪一傳十,於Facebook同MSN將明光社2月13日(星期六)
賣旗的消息廣傳開去,並呼籲身邊有良心的基督徒
不要幫明光社買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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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我為甚麼要捐錢給明光社? 
週一, 二月 1, 2010, 09:49 PM - 無神論
(轉載自: http://chhung3.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html)

明光社二月十三日賣旗籌款,facebook有組織呼籲大家杯葛。

那個組織,名為「我憎恨明光社」。搞這組織的人是個傻子,起這麼一個帶強烈敵意的組名,只能夠拉攏一些本身已經討厭明光的人,簡單來說,就是根本由始至終都不會捐錢給明光社的人,至於中間派,一個也拉不到。

即是這個活動,形同虛設,只是表示一下立場而已。

要說服中間派,要以道理先行。要人不買旗,最有效的做法,是簡單的問一句:你為甚麼要捐錢﹖

明光社,是一個獲政府資助的組織,如非有大型活動,一般營運開資不缺。再加上和香港政府以致中央關係密切,說白一點,它是中央政府在香港開枝散葉的其中一個外圍組織,有阿爺的奶水餵大。而共產黨現在可是財大氣粗到連美國總統和國務郷都要仰其鼻息的程度,他養的私生子,還會餓死不成﹖

捐錢給明光社,比捐錢給Bill Gates的女兒,還要荒謬。各位的錢辛苦搵來,一分一毫有血有汗,就不必為他們錦上添花了。

而且,明光社最近有甚麼活動,以致他們財務緊拙而有集資的需要﹖好像沒有。至於日常活動,無非搞講座,出小冊子等等,沒有一樣需要「集資」完成。建樹全無,錢就袋袋平安。閣下有閒錢,其實不妨捐給奧比斯,紅十字會或者無國界醫生。這些機構,都要用錢救人的,而不是用錢來吹水的。

當然,對香港的基督徒來說,這個組織還是有點用處的,至少他們會認為「明光社代表我們基督徒站出來,勇敢表達意見。」。

真的﹖

首先,明光社到底是代表「香港的」基督徒,還是只代表了香港「部分的」基督徒(注意,所謂基督徒,一般泛指天主教,新教和東正教,別被人誤導了),我很有疑問。天主教徒有主教有教庭,還要靠你明光社﹖

至於新教徒,就算全部人都支持你明光社好了,據某位經常搞棟篤笑的牧師說,香港新教徒「只」有三十多萬人(他還有膽說「基督徒」在香港比較弱勢)。請問,有三十幾萬人給你撐腰,需要甚麼「勇氣」呢﹖要一隻鵪鶉站到台前恐怕牠也是理直氣壯吧﹖三十萬人,就算李嘉誠旗下長和系滿打滿算也找不齊人,你有不只一個長和系的人馬支持,叫有「勇氣」﹖

這種組織,像韋小寶一樣,打架時自己人多勢大時走去幫拖,人少勢色不對時則腳底抹油。

所以,花錢不是問題,用得其所才是重點。是否要捐錢,大家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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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信投訴東方新地偷拍陳巧文大行動 
週二, 一月 26, 2010, 03:41 PM - 個人意見
(未盡完美,歡迎賜教修改!)

致影視及娛樂事務處負責人:

有關東方新地記者偷拍社運參與者陳巧文小姐在家中的內衣照,並於第632期東方新地封面刊登,我們對此等嚴重影響他人的生活和私隱的編採方法表示強烈抗議,特此致函影視及娛樂事務處,投訴東方新地的嚴重違反傳媒操守。

相信絕大部份市民都認同,公民社會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資產,就是每一個人的人權和自由,包括其私生活不受干擾。今次東方新地以偷拍的方式,窺探陳巧文的私生活,包括偷拍其穿著內衣時的照片,事實上是嚴重干擾他人的私生活,令人憤怒和難以接受。

再者,陳巧文小姐是一位積極參加社運的人仕,此時此刻個別傳媒刻意透過此等卑劣的手法干擾其私人生活,令人不難想像個別傳媒希望藉此打壓及滋擾參與社運的人仕,嚴重影響香港的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令參加社運的人仕承受不必要的壓力。

炒作別人的私生活,更以事主的女性內衣照,以求增加自己雜誌的銷量,這絕對是一個無恥的行為。所以,我們對東方新地是次行為,感到無法接受,期望影視及娛樂事務處能夠嚴正處理此事,保護每一位香港公民的私生活不受滋擾。

(署名)
(日期)

香港記者協會: hkja@hkja.org.hk
影視及娛樂事務處: nrs@tela.gov.hk
香港報業評議會: enquiry@presscouncil.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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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愛黨愛基督的民建聯的偉大成就! 
週一, 一月 25, 2010, 10:02 PM - 個人意見
又是我太有先見之明?既然高鐵是為社會的長遠發展,為什麼就可不以在這些小事上用心?而堅持一定要用對大地產商、財團最有利的發展方式?一方面指責反對HKSAR的高鐵的人是為破壞而破壞,這麼全香港最大的愛國愛黨愛基督的政黨何以又這樣喜歡「地產商一賺數十億,而市民當小販就被人驅趕,只能每小時賺數十元」?支持民建聯的基督徒,你對得起基督嗎?你一方面指責青少年為手袋而援交,一方面就要減低他們的收入?你是不是信神信到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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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回應陳巧文一事的聲明 
週四, 一月 21, 2010, 10:37 AM - 基督教
(轉載自: http://www.truth-light.org.hk/email_v1/ ... 100119.htm)
(我不滿的不是色情淫穢而是東方新地一而再揭泛民主派政客、支持者、立場反共的人如粱國雄的隱私,何以又對李國寶沒有興趣?為什麼又不追踪葉劉淑儀、梁美芬、唐英年、譚耀宗呢?這表面上是八掛,實質上是醜化,把泛民主派、反對網絡廿三條、支持普選的人都抽繪成梁燕城牧師心目中覺得的,凡是參加2月15日遊行人仕都是的「性淫亂份子」,從而打擊香港民主運動,因為泛道德主義的關係,民主和道德劃了線,一如六四一事泛民主派是站在道德高地,而中共/愛國愛黨愛基督人仕就是要破壞他們的形象,於是就以言不及義又無從證實否認的「有私心」、「搞政治秀」、「搞事」來醜化他們,陶傑也是其中一位受害者。甘乃威一事就更加是當中的表表者!)

對於2010年1月19日出版的632期東方新地,以「80後女神 陳巧文晒籮示威」為題,於封面及內頁報導陳巧文私生活及從窗外窺探她家居內的情況,以長鏡頭拍攝當事人在家中的私生活,並以文字批評她於住所內的衣著及私生活,沒有尊重當事人的私隱,本社表示強烈不滿。

根據由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共同制定的《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新聞工作者雖然有其言論自由,並以公眾利益為依歸,但亦「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採訪及報道其私生活時,應具合理理由,適當處理,避免侵擾個人私隱。」(守則第4條);「傳媒報道公眾人物的個人行為或資料時,須有合理理由。」(守則第4條第2節)

我們實在看不到當事人在家中的衣著習慣和市民的公眾利益或知情權有任何的關係,但該雜誌卻以此卑劣的偷拍手法,並配以負面的評論,將當事人的私隱公開給公眾,為的只想以偷拍、揭秘形式的報導手法推高銷量,罔顧對當事人及有關人士所造成的傷害。

如市民大眾對該報導亦感到不滿,可向該雜誌、私隱專員公署、影視處及報業評議會等相關組織投訴:

東方新地
電話: 2960 3504
傳真: 2960 5701
電郵地址:os@newmediagroup.com.hk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查詢電話: 2827 2827
傳真: 2877 7026
電郵地址: enquiry@pcpd.org.hk
投訴表格: http://www.pcpd.org.hk/chinese/contact/ ... nt_chi.pdf

影視處
電話: 2676 7676
傳真: 2827 2893
電郵地址: nrs@tela.gov.hk

香港報業評議會秘書處
電話: 2570 4677
傳真: 2570 4977
電子郵件: enquiry@presscouncil.org.hk
網址: http://presscouncil.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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